  取围巾故意遮挡 大足区公安局供图  现场指认 春节期间,准儿媳上门拜年,大足中年妇女陈某给准儿媳送上了价值5000元的黄金项链。准儿媳高兴不久,民警却因查找被盗物品找上了门。得知礼物是偷的,陈某的准儿媳内心是崩溃的。 珠宝店报案:5000元金项链被偷 2月4日21时许,大足步行街某珠宝店员工杨女士匆匆忙忙来到大足区公安局东门派出所报警,称当天下午一名中年妇女将其店中的一条价值5000元左右的黄金项链偷走了,希望民警能找到该名妇女。 经了解,当日16时许,一名身着红衣的中年妇女带着两人来到珠宝店,表示想以旧换新。杨女士先后拿出几条项链供红衣妇女挑选,红衣妇女将其中一条标价5188元的黄金项链戴在了脖子上,继续挑选。 最后,她看上了另一条标价5620元的黄金项链。经过核算,该项链打折后为4976元,而红衣妇女用于折抵的旧项链价值2276元,所以还需支付2700元。 红衣妇女支付余款后,拿着项链离开珠宝店。杨女士整理顾客试戴的首饰时,这才发现标价5188元的黄金项链不见了。仔细回忆后,才想起红衣妇女戴在脖子上没取下来。 民警随即调查监控,证实了杨女士的想法,而且视频中,很明显发现其故意用围巾遮盖项链。结合红衣妇女的体貌特征,民警开展了大量排查,并明确红衣妇女名叫陈某,45岁,大足区人,做服装生意。 项链原来是送给准儿媳做见面礼 2月6日,民警电话联系了陈某,面对民警询问,陈某矢口否认,甚至表示自己当天从来没出门。随后,民警依法传唤陈某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在监控视频的铁证面前,陈某最终承认偷走黄金项链的犯罪事实,而该项链已经送给了准儿媳。 原来,陈某走出珠宝店5分钟后,把脖子上的黄金项链取了下来,撕掉吊牌带回家。 “我儿子最近谈了个女朋友,她是外地的,今年专门到我们家里过年,我很高兴,2月6日,我就把偷来的黄金项链送给了准儿媳。她不知道是偷的。”陈某称,她本想拉近与准儿媳的关系,没曾想到这么快就暴露了。 民警在陈某准儿媳处查获了被盗的黄金项链,当陈某准儿媳得知事情真相时,满脸尴尬和愤怒,对陈某的行为不愿多说。民警劝解陈某准儿媳,切勿为此事影响和男友的感情。陈某归还盗窃所得的黄金项链的同时,对其盗窃行为悔恨不已,一个劲忏悔:“我真是鬼迷心窍了,想贪便宜,千万不要破坏了我儿子和他女朋友的感情啊!” |